申經屋可後補內地物業估價
房屋局昨日下午舉行第二場經屋申請講解會,多名居民關注內地物業的估價證明。
房屋局公共房屋廳長陳華強回應時表示,若收入及資產等資料已齊備,申請人可先向房屋局提交經屋申請,而內地物業估價證明最遲於四月廿四日前補交。又呼籲居民多使用房屋局官網預約提交文件的時間,較現場排隊更快。
僱主填寫收入證明
講解會昨日下午三時在房屋局石排灣辦事處舉行,由陳華強,經濟房屋及援助處長繆燦成,研究廳高級技術員陳少芳主持,吸引約一百三十名居民出席,多名發問者均關注收入及資產計算方式。
繆燦成重申,申請者可選擇申報前一個月的收入或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每月收入,以對利害關係人有利者計算。收入證明需僱主填寫、簽名及蓋章。
申報文件包括有價證券及車輛價值等。繆燦成表示,股票等有價證券,可向銀行申請截至去年十月底的估價,今年新購入的證券則毋須申報。
而車輛屬於折舊消耗品,可向車行諮詢現時的價值,或直接申報當時的買入價。另外,凡超過五千元的物品均需申報,包括銀行資產及珠寶首飾等。
舊隊分配完即解散
有居民關注現正輪候二○一三年多戶型經屋申請者,可否申請是次經屋?陳華強表示,是次經屋申請沿用現行“經屋法”,採取分組排序、再電腦抽籤的方式,當開放申請的三千多個經屋完成分配後將會“散隊”。
曾參加二○一三年多戶型經屋申請的人士,若有意參加是次經屋申請,須由相關的家團申請人代表簽署該次放棄申請書,因為申請人不得在多於一份申請表上出現。二○一三年多戶型經屋現餘八十六個單位未分配,全為居雅大廈的一房單位。申請者可透過房屋局官網或辦事處櫃台,查詢最新的排序情況。
頂離世成員需成年
有居民問及申請經屋後,出現結婚或家團成員離世等情況,將如何處理?房屋局表示,凡申請經屋後,出現家團人口結構變化,需向房屋局再申報,局方會跟進處理。
倘申請的家團代表去世,則由家團內其中一名成員頂替地位,並不會取消該份申請表。但強調取代的家團代表,需為年滿十八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。
至於曾享受經屋或四厘利息補貼的家團成員,可否申請是次的經屋?房屋局則表示,有意申請者可先提交經屋申請表,若成功抽中經屋後,房屋局將要求其提交詳盡資料,再作個案分析及處理。
多名居民關注今次開放的經屋,何時能完成興建?陳華強表示,建設部門正努力推進工作,並會在官網公開最新的情況,如工程資料及公開招標等,居民可留意網站。
來源:澳門日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