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管局:藉信託法引高端客購財管產品
“兩岸及粵港澳大灣區信託法論壇暨首屆澳門金融法治論壇”昨舉行。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劉杏娟表示,《信託法》的出台,是澳門法律制度上的突破,為財富管理業務補充有利長遠發展的法律基礎。希望業界善用《信託法》,開發具競爭力的理財產品,並吸引更多境外客戶,尤其高端客戶在澳進行財產管理,從而助推現代金融發展。
由金融法律學會主辦、上海市法學會金融法研究會、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協辦的“兩岸及粵港澳大灣區信託法論壇暨首屆澳門金融法治論壇”昨日上午九時半假中國銀行大廈三樓會議室舉行。法務局副局長邱顯哲,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劉杏娟,中聯辦法律工作部處長呂衛華,法務局法律推廣及公共關係廳廳長陳志揚,金融管理局法律事務廳代總監陳華康、法律顧問伍嘉麗,銀行公會副主席趙耀華,保險公會副會長王平,會計專業聯會會長容永恩,以及本澳、內地、台灣等高等院校、機構代表等出席。
邱顯哲表示,澳門於二二年通過《信託法》,為完善本澳特色金融法律體系奠定新基礎。未來澳門將繼續加強與其他地區的合作,促進法律制度的對接與融合,不僅有助提升信託業務專業化水平,還可為經濟發展注入新活力。
信託產品複雜性趨增
信託作為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,對於金融法律制度的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。隨着金融科技迅速發展,信託業務的創新層出不窮,這對《信託法》提出新的挑戰和要求。在當前環境中,信託產品的多樣化和複雜性日益增加,金融監管的強化,也對信託業務的合規性提出更高要求。如何運用信託制度促進金融創新,同時有效防範風險,以及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,是值得探討的重要課題。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為深化區域金融合作提供重要平台。澳門要把握機遇,充分發揮各地優勢,加強法治建設,推動區域金融協同發展。
澳門金融法律學會會長崔天立表示,澳門要發展現代金融業,離不開社會各界建言建策,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配套與配合。近年政府做了不少立法工作,由一八年起可見到債券市場發展,《信託法》通過並生效第二年,加上立法會正細則性審議《投資基金法》法案,完善澳門整體金融法制,這是一個階段式進程。期待法制方面的構建會越來越完善,可吸引國內外投資者,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。
來源:澳門日報